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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委会”如何建好管好?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07-16 浏览:4556

      小区是社会的细胞,小区虽小,但包罗万象。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居民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居民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运作。然而,我市城区有不少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即使一些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真正发挥作用的少之又少。开惠娟 安庆晚报记者 汪秀兵

  【市民反映】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困难

  家住皖宁公寓小区的杨女士告诉安庆晚报记者,她所居住的小区虽有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但小区卫生环境较差,车辆乱停乱放,楼道粉刷层脱落严重,让居民们很闹心。“虽然有居民向小区物业公司进行反映,不但没有效果,小区环境越来越糟。”

  杨女士说,这么多年来,这个小区一直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如果有业主委员会,就会有人对物业公司不作为进行监管。”

  类似皖宁公寓小区,我市不少小区都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家住碧景苑小区的胡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对小区居住环境不太满意,许多居民都希望成立业主委员会,对小区物业公司的工作进行有效监管。“可有人提出成立业主委员会时,物业公司却不配合。另外,组建业主委员会需要热心居民牵头。而业主委员会工作杂乱、责任大,又是义务性的,找到这样的牵头人很困难。”

  “正是由于业主委员会组建困难,使得我市许多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这势必降低对小区物业公司的监管力度。一些物业公司为节省开支,服务‘缩水’,直接影响小区环境。”胡先生说,还有的物业公司甚至处于“真空”状态,小区居民与物业公司的矛盾较大,部分居民不愿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则以居民拖欠物业费为由,降低服务标准。“如此便陷入恶性循环。造成小区环境脏乱差,直接影响到居民的生活。”

  【调查走访】“两头受气”越干越没劲

  628日至71日,记者在城区一些小区进行了走访。在香樟里小区,记者随机询问了几名居民:“生活中遇到问题怎么办?”“找物业

  公司不管用怎么办?”一些居民答复:向物业主管部门进行反映。但没有“业主委员会”的概念。

  记者走访中发现,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主要原因,是居民和物业公司产生纠纷,便建立一个小区业主群,供大家在群里商量。后来,便有居民提出成立业主委员会,以此来约束和监管小区物业公司,促使其认真履行职责。

  “成立业主委员会是一件好事,但有诸多条件,其中一条便是小区入住率。”家住嘉禾园小区一期的刘先生告诉记者,一些居民虽然在小区购买了房屋,但不入住,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时,难以达到规定人数。“业主大会没办法召开,业主委员会也就无法产生。”

  刘先生说,另外,有的小区由建设单位指定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物业管理。“他们出于利益原因,根本不愿意成立业主委员会。一开始,就通过各种手段,阻挠业主委员会的筹建。”

  “即使有些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但成员多为兼职,热情难持久。大多数年轻人忙于自身工作,对小区事务积极性不高。年纪大的居民虽有闲工夫,却往往精力不够。”刘先生说,尤其是大多数业主委员会成员对物业管理不熟悉,行使职权也不规范,结果出现“居民不支持,物业公司不配合”,最终“两头受气”,越干越没劲。

  【政协委员】亟待业主委员会发挥作用

  迎江区政协委员国秀玮和徐勇玲通过调研,撰写了《关于加强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管理的建议》的提案。

  国秀玮、徐勇玲委员向记者介绍,随着小区居民与小区物业公司矛盾日益增多,业主委员会作为由居民代表组成、代表居民利益、监督物业公司管理的自治组织,其重要性愈发凸显。“重视加强业主委员会的建设和管理,有效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已成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我市已成立的小区业主委员会仅少数能够正常运作,在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和文明城市创建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国秀玮、徐勇玲委员介绍,不少小区业主委员会在建设和管理上存在诸多问题,如成立过程中就遇到“筹备难、推荐难、投票难”的情况;成立后的业主委员会没有尽到应有的职责,管理流于形式;业主委员会成员多为退休人员,文化层次和年龄层次构成均不合理;业主委员会缺少工作场地和经费,日常工作难以顺利开展;成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足,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和部分居民意见冲突;对物业公司监督不力,居民对业主委员会的管理产生了质疑和指责。甚至有的业主委员会成员私心过重,缺乏奉献精神,将业主委员会当成了谋取利益的工具。还有成员与物业公司相互勾结,损害了广大居民的利益,在居民中失去了威信。

  为此,国秀玮和徐勇玲委员提出建议:一、通过投票方法促进业主委员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成立必须通过业主大会的形式由居民投票产生,且应有物业管理区域内占总人数过半数的居民参加投票,方可有效;二、加强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建设。在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的小区或者在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时,严格候选人准入制,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的实施细则和要求。区职能部门、街道、社区应积极动员小区党员、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会计、建筑等专业人士等参与业主委员会工作;三、要注意业主委员会成员年龄层次和文化层次的合理性。所有候选人有关信息事先在小区业主QQ群、微信群以及小区公告栏里公布,让居民全面了解候选人的情况,选出那些真正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组织能力,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的居民进入业主委员会;四、要加强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的管理。确立成员培训制度,提高成员素质和能力。区相关职能部门对业主委员会成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其对物业管理规定的认识和水平。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社居委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指导职能,使他们在和谐社区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国秀玮和徐勇玲委员说,另外,要引导小区物业公司在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如归全体业主所有的小区广告费等收入划拨作为业主委会经费)、配套用房上给予保障,为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应有的桥梁与纽带作用提供保障。

  【有关部门】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

  对于市民反映和政协委员的建议,迎江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一名何姓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各乡(街)需履行主体职责,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将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矛盾纠纷突出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业主委员会组建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向有经验、有专业能力、有公益心的社会组织,购买辅导业主委员会组建的社会服务。

  这名何姓工作人员说,他们将更多地探索业主委员会选举投票创新机制。“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安庆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提倡采用信息化技术,逐步建立居民公共事务决策系统,改进业主大会表决方式。根据小区实际情况,改进投票选举方式。”

  “另外,我们将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指导和协助业主大会的成立、业主委员会选举,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违法决定。加强对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适时开展教育培训,提升业主委员会成员业务水平。”这名何姓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