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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知识竞赛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9-09-10 浏览:6503
人民政协知识竞赛实施方案
 
    根据《政协迎江区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和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的安排意见》,现提出“人民政协知识竞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对象
    参赛对象以乡镇政协工委、街道政协联系组为单位,组成10支代表队。每支代表队3-4人(含领队1人),其中政协委员不少于2名,领队为各工委主任和联系组负责人。
    二、竞赛形式
    竞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决赛均采取口试形式。预赛采取抽签分成两组分别进行,小组预赛前三名进入决赛。预赛成绩计入决赛。
   
三、竞赛内容
    区政协将聘请人员编写竞赛试题题库,预赛、决赛试题将从答卷和题库中抽取。竞赛内容主要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及相关政协和统一战线知识。
  
  四、竞赛题型
    1、竞赛题型:单选题,简答题等。
    2、答题方式分为:个人必答题,抢答题等。
    3、题型分值:个人必答题,抢答题,每题10分。
    4、预赛题型为个人必答题,决赛题型为抢答题
   
五、竞赛安排
    1、竞赛报名:各参赛单位于9月15日前将组队情况及选手名单报区政协办公室。
    2、预赛时间为9月19日(星期六)上午,决赛时间为9月21日(星期一)下午,地点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
    决赛以队为单位设集体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纪念奖4个,个人优秀奖3名。
    七、组织领导
竞赛设组织评审组。负责组织竞赛活动和评比工作,并邀请市政协调研室负责同志参加给予具体指导。组长:吴云,成员:任琼、陈春生
 
 
竞 赛 规 则
 
    一、基本规则
    1、各代表队在比赛开始前30分钟通过抽签确定队次,比赛选手一经坐定顺序不得更改,即观众左侧为1号选手,中间为2号选手,右侧为3号选手。
    2、各代表队基准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通过竞赛增减,比赛结束依据各队得分高低排定名次。
    3、选手答题须起立作答,答题完毕后须回复“答题完毕”,在规定时间之外回答的内容无效。
    4、主持人无法评判时由评审组评判,主持人评判有误时,评审组可予以更正。 
    二、个人必答题规则
    1、个人必答题为参赛选手个人答题;每题10分,答对加10分,答错不扣分。
    2、第一轮由各代表队的第一号选手回答,第二轮由各代表队第二号选手回答,依次类推,其它队员不得代为作答或提示,否则不得分。
    3、选手答题时间不得超过60秒,违者不加分。 
   
三、抢答题规则
    1、抢答题共20题,每题10分,答对加10分,答错扣10分。
    2、主持人念完题说开始后,各代表队方可抢答,否则视为犯规,扣代表队10分,答错扣10分。
    3、抢答题答题时间不得超过30秒,违者扣代表队10分。  
     
四、附加赛规则
    1、比赛结束后,如果有两支以上代表队积分相等而影响获奖等次评定时,积分相等的代表队进行附加赛。附加赛得分不计入最后得分。
    2、附加赛题型为抢答题,规则同前。
    3、若有两队进行附加赛,加赛3题;若有三队进行附加赛,加赛5题;若四队进行附加赛,加赛7题;依此类推,直到决出名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