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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知识辅导材料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12-06 浏览:5892

 

(一)什么是政协提案?

要深化认识,提高履行职能的自觉性,首先要对政协提案的基本知识有个大概的了解和认识。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政协提案?

提案是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其他界别以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以下统称提案者),向政协全体会议或常务委员会提出的、经提案委员会(提案委员会未产生之前为提案审查委员会,下同)审查立案后,交承办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提案的主要含义有四点:

1、对象具有确定性。提出提案是参加政协的单位和委员的民主权利。《政协安庆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规定,能提出政协提案的是:第一,政协委员可以个人名义,或联名方式提出提案;第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人民团体,可以本党派、团体名义提出提案;第三,政协各专委会可以本专委会名义提出提案;第四,在政协全会期间,可以界别、小组名义提出提案;第五,在宜全国、省、市、区政协委员可以个人名义或联名方式提出提案。此外,参加市政协的党派、团体和专委会在政协全会和常委会上的发言材料,以及调查、视察、考察报告,经整理完善后,也可以作为提案。

2、程序具有组织性。提案征集工作有组织性。每年全会前,提案委员会都会向参加政协的单位和委员发出通知,寄发提案纸,广泛征集提案;审查工作有组织性,提案委员会对征集的提案进行审查后,方可立案;交办工作有组织性。经审查立案的提案,以组织名义送交承办单位研究办理,我们是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家联合交办。提案者不能直接向承办单位递交提案。

3、立案具有严肃性。为了确保提案的严肃性,增强科学性和可行性,提案委员会要按照《政协安庆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规定,对征集的提案逐一进行严格审查,符合立案标准的,才可以立案。

4、办理具有规范性。凡是依照程序审查立案的提案,就不仅仅是提案者个人的意见和建议,而且还充分体现了政协组织的意志,因此,都必须送请承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研究办理,并作出实事求是的答复。

通俗地,简单地讲:政协提案必须具备五个基本要求:一是提案者只能是参加政协的单位和政协委员;二是提案的承接者是政协组织,提案者必须向政协常委会和全体会议提出;三是必须经过提案委员会审查;四是必须是书面意见,而且必须用提案专用纸书写;五是必须交付有关部门办理。(缺一都不能作为提案)提案的提出一般有四种形式:一是委员提案,即政协委员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二是党派团体提案,即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和人民团体,以本党派、团体名义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三是小组提案,即政协全体委员会议期间以界别小组或者联组名义提出提案。四是专门委员会提案,即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以本专门委员会名义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除委员个人提出的提案属于个人提案外,其他的都属于集体提案。

(二)什么是政协建议案?

政协建议案是政协组织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向国家机关和其他有关组织提出建议和批评的一种重要方式。政协建议案是根据《政协章程》、《政协安庆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并以政协名义向有关方面提出的。各专门委员会的重要建议和委员的重要提案,由有关专门委员会通过后,也可提交主席会议讨论,经主席会议通过,形成建议案。无论是提案还是建议案,我们统称为政协提案。

政协提案和政协建议案二者提出的名义不同,审议、审查的机构层次不同,办理的单位也不完全相同。建议案和提案相比较,建议案涉及的内容更加重要,形式更加庄重,更易于发挥政协的整体功能,更易于引起决策机关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市政协先后就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振兴黄梅戏艺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旅游经济,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等提出过建议案。

(三)提案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指出:“提案是履行人民政协职能的一个重要方式,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种重要载体,是协助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这是对提案地位和作用完整而简明的阐述。

人民政协的工作方式很多,有会议、视察、专题调查等等。但提案有其广泛性、经常性和规范性的优势,发挥出独特的作用。从过去长期的工作实践看,提案工作主要有以下6个作用:一是对党政领导部门重要决策可起参谋咨询作用;二是对四个文明建设可起推进、补充、完善作用;三是对重要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可起促进和信息反馈作用;四是对反腐倡廉可起民主监督作用;五是对某些人民内部问题可起缓解矛盾、增进团结和保持稳定作用;六是对发展和完善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可起促进作用。正因为如此,提案成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好形式,参政议政的好渠道,为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党派、人民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贡献才智、发挥专长提供了好舞台。提案工作做得怎么样,已经成为检验政协工作的一个重要标志。

(四)提案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是什么?

《政协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规定:“提案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遵循“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广开言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维护安定团结,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实现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服务。”对这一规定,我们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理解:一是提案工作的政治基础就是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只有牢牢把握这一点,才能使提案工作有明确的政治方向,从而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提出提案。二是提案工作要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使各民主党派通过提案的形式,更好地发挥参政议政作用。三是提案工作的基本工作方法是发扬民主、广开言路,提案者不受人数、时间限制,可以随时就国家的大政方针和群众关心的问题提出提案,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四是提案工作的目的是四个服务,即为维护安定团结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祖国统一大业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服务。

(五)提案工作的特点和优势是什么?

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具有全局性的工作,它具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广泛性、经常性、规范性。

第一个方面,提案内容的广泛性。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它的参加单位有各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的爱国人士。政协委员中人才荟萃,他们联系面广,阅历丰富,具有知识专长。他们就国家大政方针和社会关心的问题提出的提案涉及方方面面,具有内容十分广泛的特点,从而使人民政协在参政议政上更加深入,水平更高,影响更大。

第二个方面,提案提出的经常性。政协活动的主要方式是会议、视察和调查。如何反映会议、视察和调查的成果,如何具体地进行协商、监督和参政议政,提案就成为政协工作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从某种意义上讲,委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通过提案反映,同会议上的一般反映比,更加准确,更加方便,更加从容。

提案者可以随时随地就自己调查研究成果和周围群众所关心的问题,以提案方式反映给党政部门。提案为政协委员经常行使民主权力提供了极为便捷的条件。

第三个方面,提案工作的规范性。随着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发展,提案工作逐步建立了规范的制度,在提案的提出、审查、立案和办理等方面作出了较详细的规定。各承办单位也相应地制定了一系列办理制度,从而使提案成为履行政协职能的一种制度严格、程序规范、效益明显的重要形式。近年来,市政协制定了《主席督办重点提案制度》、《关于重点提案产生办理规定》。2006年修订了《政协安庆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这些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促进了提案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六)人民政协历史上的第一件提案是谁提出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9499月下旬在北平召开的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期间,郭沫若、李济深、沈钧儒、黄炎培、马叙伦等44名代表联名提出了人民政协的第一件提案。题目是《请以大会名义急电联合国否认国民党反动派政府代表案》。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认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所选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为唯一能代表中国人民之政府,应由政府发出声明,否认伪国民党政府所派出席联合国会议所有代表的代表资格。在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即由外交部部长周恩来致电联合国,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为中国人民唯一合法政府,否认所谓“中国国民政府代表团”代表中国人民参加联合国的权利。这件提案的实施在国内外产生了重大的政治影响。

(七)什么是提案的“三不限制”原则?

政协提案的“三不限制”原则是指委员提出提案的时间不限、内容不限、人数不限,就是说委员可以随时通过提案的形式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以往政协参加单位和委员的提案,都是在政协全体委员会议期间提出的。由于政协提案日益显示出它的重要作用,全国政协六届二次会议决定,将只在全体委员会议期间受理提案的提案审查委员会改设为常设的提案工作委员会。该委员会随即提出了“三不限制”原则。把提案工作作为政协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极大地调动了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提案的数量和质量较之以往都有很大提高。当然,在实际工作中,应当正确地理解“三不限制”原则。比如,对不宜用提案提出的内容(如纯属委员个人的私事),应采用委员来信或其他方式向有关部门反映。

(八)参加政协的单位和委员为什么要积极运用提案履行政协职能?

1、参加政协的单位和委员积极运用提案履行政协职能,是中共中央文件和《政协章程》赋予的民主权利。中共中央文件指出:“在政协的各种会议上,民主党派可以本党派名义发言,提出提案。”《政协章程》规定,政协委员有通过本会会议和组织充分发表各种意见、参加讨论国家大政方针和各该地方重大事务的权利,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2、参加政协的单位和委员积极运用提案履行政协职能,是提升政协整体功能的有效途径。50多年提案工作经验证明,提案已经成为政治协商的好形式,民主监督的好手段,参政议政的好渠道,为参加政协的各单位和委员贡献才智、发挥专长营造了宽松和谐的政治氛围。全体委员是政协的主体,参加政协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是政协的组成单位,应该也必须积极运用提案参政议政,以提升政协的整体功能。

3、参加政协的单位和委员积极运用提案履行政协职能,是反映自己所联系和代表的人民群众意愿的重要形式。参加政协的单位都有广泛而深厚的社会政治基础,各位委员都是社会各界的代表人物,除主动参与政协组织的各项活动外,还要积极运用提案形式,充分反映本组织成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

4、参加政协的单位和委员积极运用提案履行政协职能,是推行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必要方式。从历年的情况看,绝大多数提案都是大会期间提出的,而平时提出的较少。为了适应形势的需要,及时反映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重大问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委员不仅要在大会期间提出提案,平时也要留心观察周围事物,坚持思考问题,不间断地运用提案履行职能,使之形成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九)提案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1、反映大事。大事就是指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大政方针和社会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反映大事才能体现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基本职能,反映大事,才能体现出提案参政议政水平。

2、言之有据。就是提案的提出要有事实依据,要唯物、客观。是经过调查研究后形成的,要有理、有据、有分析、有建议,这样不仅具有说服力,而且便于承办单位抓好落实。在撰写提案时,要避免“即兴之作”或信手拈来的“听说”、“据反映”之类。

3、案情清楚。这是解决问题的重要依据,如果事情不讲清楚,问题就无法解决。因此,提案提出问题、分析问题须事实明确,言之有物,并力求开门见山,语言简洁,说理充分,判断正确,避免笼统、空洞。提案题目即案由要简明扼要,案由和提案内容要一致。

4、建议具体。建议部分是提案能否被采纳的关键,集中反映提案的目的,也体现参政议政水平。因此,必须针对案情,提出相应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力求具体和可行。如果建议写得不具体,含含糊糊,或要求不够合理、可行性差,必将造成难以办理,无法针对性地作出答复,失去或降低提案的价值,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直接影响提案的办理质量。

5、一事一案。一事一案就是一份提案上只能提一件事,反映一个问题,如果一案多事,一是情况难以说清,二是无法确定承办单位,有时只能作来信处理。

6、书写工整。这体现了提案的严肃性,也是存档和提案处理工作的要求,可用黑色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也可用打印件,粘在统一发的提案纸上,不能用复印件代替。

7、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发起人应作为第一提案人,签名列于首位;以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的提案,须加盖公章;以界别、小组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召集人签名。

提案提交的方式。从全国各地的情况看,提案提交一般有四种形式。一是书面提交,书面提案应在提案委员会统一印发的提案纸上书写。二是软盘或U盘提交。三是电子邮件提交。四是传真提交。

(十)为什么要重视提案质量?

提案质量是提案工作的基础,也是提案工作的一个关键环节。开展提案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履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如果不重视提案质量,就难于达到履行政协职能的目的,提案就失去它应有的地位和作用了。

重视提案质量是政协地位和委员身份的要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人民政协是坚持和完善这一政治制度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一个高层次的协商监督机构,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有着很重要的地位。政协委员是社会各界中的代表人物,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具有较高文化素养和专业知识的知识分子,是被人们称誉为有真知灼见的智者群体,在社会上享有很高的声望和政治地位。提案是委员履行政协职能和行使民主权利的一种方式,同时也是反映委员参政议政水平的一个尺度。送达承办部门办理的提案,是经过提案委员会审查后,以政协名义交办的,反映了政协参政议政水平,因此提案者在撰写提案时,应以认真严肃的态度,争取每件提案达到基本要求。

(十一)如何提高提案质量?

提高提案质量需要多方面的积极努力,作为提案者方面,至少要做到以下几点:

1、提高认识。要不断提高对政协性质、提案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充分认识提出提案是自己的民主权利,增强质量观念,以积极、慎重、认真的态度做好提案工作。

2、立意明确。选题要有针对性,要精而准。如何选取提案题目,是写好提案的关键。案题选得准,撰写出来的提案就中肯,立意就高。一是要紧紧围绕市委、政府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抓住政府工作部门在依法行政中碰到的工作难点,针对党政及其部门作出的决策在实施中存在的弱点,以及人民群众对经济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等方面来认真选题。其次,要善于抓住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带战略性、倾向性、针对性的问题作为案题。这样提出的提案不但立意高,而且针对性也较强。

3、充分准备。一件高质量提案需要作一番认真的准备,包括酝酿、选题、调查思考等一系列过程,要下很大功夫。因此,写好提案,要作充分准备,不要急急忙忙生拼硬凑。

4、掌握政策。提案要反映的问题、建议和批评,要符合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应建立在政策依据的基础上,这样提案内容就会把握正确方向,增强说服力。

5、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提高提案质量的重要途径。调查才能使提案言之有据,唯物、客观、真实:研究才能使提案持之有理,准确抓住问题的实质和要害,作出正确判断。具体的讲,一是要深入群众、深入实际,特别是要深入到自己所联系的界别中去了解民情、体察民心、倾听民声,在广泛的联系中掌握社情民意。二是要积极参加社会活动。通过参加政协和党派、团体以及本单位组织的各项专题通报、专题调研、专题视察、专题议政等,从中了解政情、社情、民情。三是要勤于学习,多看报、学文件、查资料,充分利用这些信息资源,以开阔视野,丰富提案内容。

6、征求意见。提案酝酿、调查研究、撰写过程,要多听取有关方面群众、领导以及同行、同事的意见。兼听则明,兼听则可避免片面性。总之,选择题目要求精、求准,观点立意要求深、求新,建议部分要求细、求实。如此,我们不仅要关注提案数量,更要注重提案质量,做到好中求多,多好并重,多出精品。

(十二)哪些内容作为委员来信或其他方式处理?

根据规定,下列情况一般作为委员来信或采取其他方式处理:

1、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2、国家明令禁止的;

3、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

4、民主党派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

5、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

6、属于学术研讨的;

7、要求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

8、超出本市职权范围的;

9、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

10、指名举报的;

11、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的。

(摘自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孙小林在区政协提案知识讲座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