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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施立权等同志工作职务的决定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4-29 浏览:4107
区政协七届二十次常委会议决定:
提名:
施立权、褚平同志为区政协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人选。
增补:
丁青同志为区政协七届委员会委员。
任命:
施立权同志为区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
褚平同志为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丁青同志为区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
黄雪莲同志为区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郑宏同志为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王红欣同志七届区政协委员和文史学习委员会主任职务;
黄雪莲同志区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
郑宏同志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职务。
 
政协迎江区委员会
2015年4月17日